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公安部部署春节前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熊丰)记者18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召开会议,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节前后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公安部要求,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类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要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措施有序实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重点场所安保工作,持续优化口岸边境疫情防控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公安部要求,要密切关注各类矛盾问题,特别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家庭、邻里、婚恋、劳资等矛盾纠纷,抓好排查调处化解,严防引发重大案事件。要准确把握当前治安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一些违法犯罪多发势头。要加大社会面警力投入,保持高等级防控勤务,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防巡控,确保社会面平稳有序。要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要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和铁路、民航、港航、地铁、公交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监管,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