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举行******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3号至16号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1月12号至15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分别介绍了“两会”筹备工作情况、主要任务和日程安排,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表示,过去五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人大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年来,政协十一届自治区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始终着眼于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积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表示,十一届政协履职的五年,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凝聚共识,助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转化为治边稳藏效能,开创了我区政协工作新局面。(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尕玛多吉、杜倩见习记者石永程)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